专注仪器研发生产
打造品牌生产商

400-996-1363

I

行业资讯ndustry information

国标解读

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 > 国标解读

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-硫酸硝酸法HJ/T299-2007

时间:2020-06-17 浏览量:1272

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

1 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。

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再利用产物、以及土壤样品中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浸出毒性鉴别。含有非水溶性液体的样品,不适用于本标准。

2 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2.1 浸出 leaching

可溶性的组分溶解后,从固相进入液相的过程。

2.2 浸出毒性 leaching toxicity

固体废物遇水浸沥,浸出的有害物质迁移转化,污染环境,这种危害特性称为浸出毒性。

2.3 初始液相 initial liquid phase

明显存在液固两相的样品,在浸出步骤之前进行过滤所得到的液体。

3 原理

本方法以硝酸/硫酸混合溶液为浸提剂,模拟废物在不规范填埋处置、堆存、或经无害化处理后废物的土地利用时,其中的有害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响下,从废物中浸出而进入环境的过程。

4 试剂

4.1 试剂水:使用符合待测物分析方法标准中所要求的纯水。

4.2 浓硫酸:优级纯。

4.3 浓硝酸:优级纯。

4.4 1%硝酸溶液。



4.5 浸提剂

4.5.1 浸提剂 1#:将质量比为 21 的浓硫酸和浓硝酸混合液加入到试剂水(1L 水约 2 滴混合液中,使 pH 3.20±0.05。该浸提剂用于测定样品中重金属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毒性。

4.5.2 浸提剂 2#:试剂水,用于测定氰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毒性。

5 仪器设备

5.1 振荡设备:转速为 30±2r/min 的翻转式振荡装置。


5.2 提取容器

5.2.1 零顶空提取器(Zero-Headspace Extraction Vessel,以下简称 ZHE):500-600ml,用于样品中挥发性物质浸出的专用装置。


5.2.2 提取瓶:2L 具旋盖和内盖的广口瓶,用于浸出样品中非挥发性和半挥发性物质。提取瓶应由不能浸出或吸收样品所含成分的惰性材料制成。分析无机物时,可使用玻璃瓶或聚乙烯(PE)瓶;分析有机物时,可使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(PTFE)瓶。

5.3 过滤装置

5.3.1 零顶空提取器(ZHE):分析样品中的挥发性物质,采用 ZHE 进行过滤。

5.3.2 真空过滤器或正压过滤器:容积≥1L。

5.3.3 滤膜:玻纤滤膜或微孔滤膜,孔径 0.6-0.8μm。


5.4 pH 计:在 25℃时,精度为±0.05pH。

5.5 ZHE 浸出液采集装置:使用 ZHE 装置时,采用玻璃、不锈钢或 PTFE 制作的 500ml

注射器采集初始液相或终的浸出液。

5.6 ZHE 浸提剂转移装置:可以使用任何不改变浸提剂性质的导入设备,包括蠕动泵、注射器、正压过滤器或其它 ZHE 装置。

5.7 实验天平:精度为±0.01g。


5.8 烧杯或锥形瓶:玻璃,500ml。



5.9 表面皿:直径可盖住烧杯或锥形瓶。

5.10 筛:涂 Teflon 的筛网,孔径 9.5mm。

6 样品的保存和处理

6.1 除非冷藏会使样品性质发生不可逆改变,样品应于 4°C 冷藏保存。

6.2 测定样品的挥发性成分时,在样品的采集和贮存过程中应以适当的方式防止挥发性物质的损失。用于金属分析的浸出液在贮存之前应用硝酸酸化至 pH<2;用于有机成分分析的浸出液在贮存过程中不能接触空气,即零顶空保存。

7 浸出步骤

7.1 含水率测定

称取 50-100g 样品置于具盖容器中,于 105℃下烘干,恒重至两次称量值的误差小于± 1%,计算样品含水率。

样品中含有初始液相时,应将样品进行压力过滤,再测定滤渣的含水率,并根据总样品量(初始液相与滤渣重量之和)计算样品中的干固体百分率。

进行含水率测定后的样品,不得用于浸出毒性试验。

7.2 样品破碎

样品颗粒应可以通过 9.5mm 孔径的筛,对于粒径大的颗粒可通过破碎、切割或碾磨降低粒径。

测定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时,为避免过筛时待测成分有损失,应使用刻度尺测量粒径; 样品和降低粒径所用工具应进行冷却,并尽量避免将样品暴露在空气中。

7.3 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步骤

7.3.1 将样品冷却至 4℃,称取干基质量为 40-50g 的样品,快速转入 ZHE(5.3.1)。安装好 ZHE,缓慢加压以排除顶空。

7.3.2 样品含有初始液相时,将浸出液采集装置(5.5) ZHE 连接,缓慢升压至不再有滤液流出,收集初始液相,冷藏保存。


7.3.3 如果样品中干固体百分率小于或等于 9%,所得到的初始液相即为浸出液,直接进行分析;干固体百分率大于总样品量 9%的,继续进行以下浸出步骤,并将所得到的浸出液与初始液相混合后进行分析。

7.3.4 根据样品的含水率,按液固比为 10׃1(L/kg)计算出所需浸提剂的体积,用浸提剂转移装置(5.6)加入浸提剂 2#,安装好 ZHE,缓慢加压以排除顶空。关闭所有阀门。

7.3.5 ZHE 固定在翻转式振荡装置(5.1)上,调节转速为 30±2r/min,于 23±2℃下振 18±2h。振荡停止后取下 ZHE,检查装置是否漏气(如果 ZHE 装置漏气,应重新取样进行浸出),用收集有初始液相的同一个浸出液采集装置(5.5)收集浸出液,冷藏保存待分析。

7.4 除挥发性有机物外的其他物质的浸出步骤

7.4.1 如果样品中含有初始液相,应用压力过滤器(5.3.2)和滤膜(5.3.3)对样品过滤。干固体百分率小于或等于 9%的,所得到的初始液相即为浸出液,直接进行分析;干固体百分率大于 95 的,将滤渣按 7.4.2 浸出,初始液相与浸出液混合后进行分析。

7.4.2 称取 150-200g 样品,置于 2L 提取瓶(5.2.2)中,根据样品的含水率,按液固比为 10׃1

(L/kg)计算出所需浸提剂的体积,加入浸提剂 1#,盖紧瓶盖后固定在翻转式振荡装置(5.1)上,调节转速为 30±2r/min,于 23±2°C 下振荡 18±2h。在振荡过程中有气体产生时,应定时在通风橱中打开提取瓶,释放过度的压力。

7.4.3 在压力过滤器(5.3.2)上装好滤膜(5.3.3),用稀硝酸淋洗过滤器和滤膜,弃掉淋洗液,过滤并收集浸出液,于 4℃下保存。

7.4.4 除非消解会造成待测金属的损失,用于金属分析的浸出液应按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消解。

8 质量保证

8.1 分析仪器应经过国家计量认证,并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
8.2 每做 20 个样或每批样品(样品量少于 20 个时)至少做一个浸出空白。将浸提剂按照

7.3.4-7.3.5 7.4.2-7.4.3 步骤进行浸提分析。

8.3 每批样品至少做一个加标回收样品。取过筛后的待测样品,分成相同的两份。向其中


一份中加入已知量的待测物质,按照 7.3 7.4 规定步骤进行浸提分析,计算待测物的百分回收。

8.4 样品浸出实验应在表 1 中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。

表 1 样品的大保留时间 单位:日

物质类别

从野外采集到浸出

从浸出到预处理

从预处理到定量分析

总实验周期

挥发性物质

14

14

28

半挥发性物质

14

7

40

61

28

28

56

汞以外的金属

180

180

360